教务管理类

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综合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13:50来源:浙财大教〔2017〕4号

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综合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综合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学工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