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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灿副院长当选中国伦理学会民族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10:39来源:

近日,中国伦理学会民族伦理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银川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我校副院长陈寿灿教授当选副会长。

(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万俊人为陈寿灿副院长颁发聘书)

本次会议由中国伦理学会、宁夏大学、宁夏伦理学会共同主办。与会的100多位来自汉族、壮族、满族、回族、苗族、维吾尔族、土家族、彝族、蒙古族、藏族等15个民族的理事学者集中围绕“民族伦理基本理论”、“民族伦理与社会和谐”、“单一少数民族伦理文化与价值”、“民族伦理典籍及跨学科研究”等主题展开了交流研讨。我校当选副会长单位,将为我校哲学学科与法学学科的融合发展以及提高我校的知名度产生积极影响。

民族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和民族学之间的新兴横向性跨界边缘学科。中国伦理学会民族伦理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族伦理学研究领域第一个专业学术组织的产生。学会成立后,将积极组织全国民族伦理学研究者和关心民族伦理问题的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民族伦理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民族伦理实践活动,为提高民族伦理学研究水平、推进民族伦理学的实践运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