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教务总览通知公告审核评估教学安排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学督导(系统登录)制度法规培养方案服务专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内通知 
 
  专业建设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专业建设类 > 正文
 
关于下达2014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的通知
2014年06月27日 08:19  浙财大教【2014】26号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排,现将2014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按标准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关于报送本科专业2013年度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2014年度预算计划的通知 》(浙财大教〔2014〕18号)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各专业的2013年度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上报了学校教务处,经审查,基本符合学校专业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专业预算执行不严,实际开支与预算存在较大出入,剩余经费较多;少数专业开支结构不尽合理,一般性费用开支较多,标志性项目投入费用偏少;个别专业建设措施不多,成果偏少,绩效难以体现,等等。各学院、各专业应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2014年度预算计划,认真开展专业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2.学校核拨到各专业的建设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专业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专业建设经费一般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课程群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基本条件(教学大纲、图书资料、实习实践基地等)建设费用,各学院可以通过立项院级项目的方式从专业建设经费中予以资助,一般不用于开支数额较大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买以及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等。专业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专家劳务费、接待费的支出比例控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各学院须在下一年底6月10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本学院各专业的年度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经费实际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专业,学校将缓拨、减少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下达一览表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7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学校官网 | 学生处 | 文华学院 | 研究生院 | 人事处 | 浙江省教育厅 | 教育部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