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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级各专业(类)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9年06月18日 10:19  浙财大教通〔2019〕53号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2019级各专业(类)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下达,请核对并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教学任务包括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19级各专业(类)的教学任务,19级留学生的教学任务。各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学任务查看和下载路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选择学年及学期。

2.教学任务核对:各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核对所属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各学院(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6月21日之前在教务系统填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经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3.教学任务落实、上报: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在6月25日-6月26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会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于6月27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教务系统落实教学任务路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主修专业任务落实。

各部门在安排下学期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转专业的补修、部分全校性必修课程的重修等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10人。 (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各相关部门落实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且不能超出计划实验学时,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情况请与选课中心祝老师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由于实验室资源有限,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非实验课时不得安排实验室进行教学。目前,我校金融、经管类实验室基本为50座大小,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教学班人数超过50人的实验课,请尽量安排分班教学。

对课程开设情况等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张文艳联系,联系电话:88757067(内线88067)。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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