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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9年05月20日 14:20  浙财大教通〔2019〕44号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已建成,经系统多次测试与培训,现启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间20195-201911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系统面向的对象和范围

1. 面向对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 面向范围:

2015-2017级:第二课堂综合实践活动,即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术讲座、公益活动等”7学分。

2018级:第二课堂选修和第三课堂选修,即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社团、讲座、公益活动等”3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竞赛等”3学分。

3. 学分统计:

本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及以后举办的活动及学生获得的学分均需录入系统。2015-2017级本科生在本学期以前获得的学分由学院统计,本学期及以后获得的学分由系统统计。2018级本科生获得的学分全部由系统统计。

二、  登录方式

1.系统URL登录

第二课堂系统地址:

http://ek.zufe.edu.cn/Sys/LoginOne.aspx

通过学校信息服务门户的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2.信息服务门户登陆

登录信息服务门户,在“我的应用”中搜索查找“第二课堂”,添加为常用应用后使用。

3.教务处网站登录

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在“快速通道”的“第二课堂系统” 通过学校信息服务门户的账号密码登录。

4.手机用户登录

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浙财彩微微信企业号”,绑定账号后,找到“第二课堂”后使用。

三、  其它事项

1.请举办第二、第三课堂活动的部门及时录入活动信息和公示学分,学生及时查看学分,在公示期内如有错误遗漏可由活动组织部门进行修改,公示结束后数据不可修改。

2.请在本学期举办过活动,但未录入系统的学院和部门做好学分统计,并将活动和学分导入系统。

3.学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员。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员请加入第二课堂管理QQ群:436338989。

4.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16〕243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三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90号)的规定,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相关管理职责,确保本科生第二、第三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学工部、团委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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