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教务总览通知公告审核评估教学安排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学督导(系统登录)制度法规培养方案服务专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内通知 
 
  教务管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教务管理类 > 正文
 
关于落实2016级各专业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6年06月14日 11:46      浏览:

 浙财大教通〔2016〕48 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2016级专业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现将2016级各专业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下发给你们,请予核对和落实。

1. 2016级教学任务:除常规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外,还包括财税学院、经济学院和法学院的三个实验班的教学任务,以及高水平运动员的教学任务(由体育部负责协调落实)。

2.各学院(部)在落实2016级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之前,各专业所在学院核对各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设置;开课部门请认真核对、确认本部门下学期2016级的教学任务2016各专业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和下载本部门的教学任务方式: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选择学年、学期和年级,在“班级查询”处打“√”可按照班级导出开课学院教学任务。

3.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各教学班拟设定的最大容量必须填到“备注”栏中,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最大不宜超过150人。

4.本次教学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录入工作截止到6月27日。教务处会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于6月28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各相关部门落实实验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操作请与选课中心祝老师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

5.教学任务落实的上报方式

将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好的教学任务经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6.其它

实验班课程表编制的特殊要求,由实验班所属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落实。                                

                                                                                                              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学校官网 | 学生处 | 文华学院 | 研究生院 | 人事处 | 浙江省教育厅 | 教育部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