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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毕业实习的补充通知
2020年02月25日 16:33  浙财大教通〔2020〕20号    浏览:

各学院:

根据2月21日浙江省教育厅部分高校校长视频座谈会的主要精神,现对2月12日《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毕业实习要求,作如下补充通知。

第一,要加强分类管控,针对毕业生具体情况分类指导,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1.针对已经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毕业班学生,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实习报告撰写、批阅、实习系统录入等工作。

2.针对原计划安排在校外单位实习或年前已在校外单位实习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岗位性质,鼓励通过线上远程办公完成实习任务。确因复工复产工作需要,要到校外单位现场办公实习的,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校园网服务大厅申请)、学院初审,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针对仍未安排校外单位实习的毕业班学生,鼓励各学院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通过虚拟实习、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导师布置课题等形式指导学生修完实习学分。

第二,要进行全面摸排。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毕业实习安排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学生计划开展的实习实训等情况,尤其要摸清准备校外单位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在前期已摸排的基础上,填写《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于3月5日前将统计表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学校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对毕业实习工作情况及时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黄佳棋            联系方式:0571-87557073

邮箱:huangjiaqi@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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