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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2017年04月21日 10:32      浏览: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我校法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跃校园气氛、开拓学生思想,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法学学科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竞赛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法学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竞赛类别

本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分辩论类和征文类进行比赛。

辩论类:由正、反方选手围绕与法律有关的某一争议问题,按照规则运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该事物或问题的见解,反驳对方的观点,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以此来开阔、发散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理解能力、反应能力、论辩能力、查找资料的能力、搜索信息的能力、统筹分析的能力等,加强双边之间及团体内部的默契、团结协助能力,增进友谊。

征文类:由参赛者经过思想考虑和文字组织,按照的一定的规则和要求的体裁,围绕某一与法律有关的主题展开写作,阐释思想、分析问题、论证方案、给出结论,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学术道德意识,从立意、谋篇布局、文字表达等方面来提高学生写作水平。作品体裁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书评等,不包括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

四、参赛方式

(一)辩论类比赛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辩论类)通知》。

(二)征文类作品提交

2017925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参赛信息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tongli223@163.com,即视为参赛。邮件发送时请注明“法律征文比赛”字样。

(三)竞赛环节及成绩评定

1、竞赛环节:本次竞赛分初评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先由35名专家对每篇作品依评分规则打分后,按照得分高低选取前30%进入现场答辩。

2、成绩评定: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作品最终成绩由初评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评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未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作品成绩以初评成绩为最终成绩。

3作品不超过1万字(含注释),写作规范参见《中国法学》期刊论文形式。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论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并且未曾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励的,立即予以撤销。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学校将对竞赛参赛者按规定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并从竞赛优胜者中选取部分参赛者代表学校参加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六、联系人:童莉          联系电话:0571-86735748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7421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比赛)

参赛信息登记表

参赛队

员姓名

参赛队

员班级

参赛队员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参赛作

品名称

指导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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