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类

关于报送2025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6:33来源:浙财大教通〔2025〕69号

各学院:

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财大〔2022〕62号)相关要求,结合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组织制订2025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学院本科大类与专业。

二、制订要求

1.根据各大类(专业)2025级培养方案及不同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实际操作性拟定;

2.大类分流时间建议不早于第2学期,大类分流不建议采用高考分为主要依据

3.分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必须写明成绩(绩点)相同时的比较方法,以免同分同名次过多;

4.大类分流与准入条件中涉及课程要求的,须与2025级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5.第3学期的准入条件如有列出课程要求,建议不选用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

6.课程成绩或绩点统一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如有例外请单独标注。(若使用平均成绩,请注明是算术平均成绩还是加权平均成绩

三、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在6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电子+纸质)报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730227)。

 

教务处

2025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