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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08来源:浙财大教通〔2022〕106号

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我校共立项3省级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到结项验收时间。为了解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决定组织专家组对我校2019年省级实践教育基地进行预验收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收条件: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才能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1)提交项目验收表(含总结)(附件2),总结请按照基地项目验收指标体系(附件3)写;

(2)经过编目的实习报告、实践教学活动记录等成果主件、附件;

2、材料要求:验收材料的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请于2022112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老师,87557073。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确保基地结项验收工作能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2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