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教务总览通知公告审核评估教学安排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学督导(系统登录)制度法规培养方案服务专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内通知 
 
  论文实习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论文实习类 > 正文
 
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09:55    浙财大教通〔2015〕19号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质量,现决定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5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541日—421,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1日~7日):学生自查阶段

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文件的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做好毕业实习手册的填写工作,并将实习进展情况及时与导师做好交流。

(二)第二阶段(48日~14日):指导教师检查阶段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有关规定与要求对所指导学生的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毕业论文初稿的完成进展情况,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等,应避免几个问题:(1)选题大而空;(2)参考文献和论文缺乏相关性;(3)论文缺乏自己的观点,缺乏分析和论证;(4)格式不规范,并对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修改意见。

2.教师在检查完成后,需向各学院递交总结材料,包括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指导计划,详见附件。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不认真接受教师指导的学生情况,如实报到学院。

(三)第三阶段(415日~21日):学院检查阶段

学院组织对指导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避免指导教师不认真、评价过于简单、流于应付,对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于421日之前交教务处121办公室,联系人:夏晖,电话:87557073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

 

附件: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表(教师填写)

 

 

 教务处

2015331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学校官网 | 学生处 | 文华学院 | 研究生院 | 人事处 | 浙江省教育厅 | 教育部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