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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6年06月24日 16:07      浏览:

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相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文件安排,“2016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已完成专家评比推荐工作。我校以下3项成果入选,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拟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及拟推荐获奖的成果《申报表》全文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6月22日—7月22日。

 

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完成

单位

拟推荐

等级

52

自主高效、层级递进的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于永生、汪祥耀、张红英、邓川、傅黎瑛

浙江财经大学

一等

57

浙江财经大学近十年本科专业建设的创新与实践

李金昌、邱风、林亚芳、魏遐、杨春玲、于永生、夏红芳、陈世斌、马雪英、柴志贤、李政辉、李汉强、杨辉煌、姚红、张继东、王直民、叶东惠、华正学

浙江财经大学

二等

58

创新创业型摄影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构和实践

邵大浪、胡一丁、方咏、张晓晨、陈燕

浙江财经大学

二等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省教育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71—88008756;

电子邮箱:823173699@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公示结束并处理异议后,将由评审推荐小组向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汇报,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附件:拟推荐成果《申报表》

 

 

 

浙江财经大学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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