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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23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3年05月16日 11:02  浙财大教通〔2023〕47号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大类培养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23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制订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制订2023级专业培养方案。

二、制订思路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继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服务国家战略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目标和专业特色,按照大类培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3.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科学设计课程体系框架,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综合考虑学生每学期最高28学分的选课限制,科学合理设置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构建由“通识教学平台、学科教学平台、专业教学平台和个性化教学平台” 四个逐层递进、相互联系的课程体系平台;

4.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不断整合优化、更新教学内容,注重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课堂;深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结合专业特点不断推进课程思政,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改革教学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实行小班化教学,适当引入微课、慕课,探索翻转课堂教学,减少教师课堂讲授学时,增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改革课程考核模式,加强过程考核。

4.推进通识教育,构建有利于学生形成宽广的知识面和均衡知识结构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建设精品通识教育课程的同时,建设好技能提升课程。

5.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科学设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专业教育要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业潜质。

三、基本安排

1.本次制订的专业培养方案范围包括2023级普通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专升本培养方案、微专业培养方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国际学生培养方案。

2.国际学生培养方案按照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要求,与我校专业培养要求进行修订,修订稿交国际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申报2022年度校级双语课程需纳入2023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

4.新设置专业和培养方案调整较大的专业在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后,应从学科专业排名不低于我校的其它高校中邀请至少3位专家或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培养方案论证,填写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4)。其它专业2023级培养方案的制订建议在2022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之处用红色字体标注。培养方案修改后录入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维护)。

5.制订要求。

1)所有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要求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

2)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培养方案应按照合作学校的要求设置相关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3)各专业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必须从整理后的课程库中选取,课程库中课程的信息包含学分、总学时数、学时分配(理论、实验、实训)、课程类型等内容,选取新课程代码。若课程库中没有相同课程,则需要由开课部门向教务处递交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教指委审议,学校同意后方可开设。

4)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是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2023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应该在学院领导下,统一认识,充分论证,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送。

5)各专业培养方案将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人才培养委员会审定后通过。

6.报送安排

各专业请于615日前完成课程开设申请表、培养方案电子稿提交和培养方案系统录入工作。

1)非国际学生培养方案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学院完成修改校对后提交培养方案和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稿。

联系人:张文艳,联系电话:87557067,邮箱:zwy@zufe.edu.cn

2)国际学生培养方案由国际学院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勃静,联系电话:86757487,邮箱:cbj9309@zufe.edu.cn


附件1:关于制订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2: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3:培养方案制订审核表

附件4: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




教务处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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