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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7年04月07日 15:18  浙财大教通〔2017〕22号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予以下发,请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学任务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双专业的教学任务;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17级教学任务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下达。

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和下载本部门的教学任务路径如下:

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选择学年及学期。

双专业的教学任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辅修管理\辅修任务\第二专业任务安排

公选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校公选课任务\选择学年及学期。

2.各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核对、调整

1.各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核对所属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

2.各学院(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4月18日之前填妥教学计划调整表,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三、教学任务落实、上报

1.各部门在安排下学期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转专业的补修、部分全校性必修课程的重修等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20人。 (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2.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到4月20日(含)。教务处会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于4月21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3.各相关部门落实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且不能超出计划实验学时,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操作请与选课中心祝老师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由于实验室资源有限,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非实验课时不得安排实验室进行教学。目前,我校金融、经管类实验室基本为50座大小,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教学班人数超过50人的实验课,请尽量安排分班教学。

4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经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1)公共选修课程的落实,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选课中心,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应包含课程名称、开课教师等内容,详见附件。

(2)其他课程的落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学计划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教学任务查询\选择学期、开课学院,勾选按教学班和显示教学班组成点击开课学院查询),包括双专业课程的落实。

四、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和浙江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的要求,请各学院(部)认真核查本部门(含双肩挑)教授和副教授在本学年中的授课情况,确保教授和副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不含讲座),并且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授课的课堂教学时数达到48(含)以上。

五、其他事项

对课程开设情况或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张文艳联系,联系电话:88757067(内线88067)。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附件:公选课任务安排(模板)

 

                                                            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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