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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9年03月31日 15:27      浏览: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9]16号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定于4月7日-4月1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定于4月7日-4月2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的必修课程原则上都要求进行课堂期中考试,选修课程期中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自行决定。

2、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采用不停课随堂进行的方式。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3、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

(1)期中考试情况检查:包括考试纪律、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总体质量情况、教师调课补课情况,重点组织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对使用教材、讲课情况、布置作业情况及是否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等进行检查,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进行重点帮助指导;

(3)实验课程教学检查:包括平时的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4)毕业环节检查:另见教务处通知。

4、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组织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深入检查,摸清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以提高下半学期的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部)在5月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格式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 (行政楼121)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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