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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15:07  浙财大教通〔2020〕70号  邵国维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精神,2020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一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18号)要求,校限推荐申报1项。

二、遴选程序

遴选采用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教育厅审核等形式,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评估认定

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对立项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各示范基地每年12月底须提交年度报告。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

五、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201112日。

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将相关材料整理收集后于规定截止时间当日下班前报送行政楼120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sgw@z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邵国维,联系电话:87557073


教务处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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