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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5年06月05日 11:01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校组织第四批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基地原有基础良好,已签订合作协议,至少已接受了两届学生实习任务。

(2)基地单位有足够的固定场所用于学生开展实践活动,长期稳定地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有一支业务素质高、认真负责的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实习内容与专业对口。

(3)基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合理、计划具体可行。有明确的实践教学任务,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4)专业受益面较广,并能接受一定规模的学生。

2、申报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学生实习报告、签约以来是否还有其他合作项目等,并配有反映基地和实习情况的代表性5幅图片)。

3、申报数量及时间

各学院择优推荐项目2项,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立项在建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3日前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交行政楼121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xiahui402@163.com。联系人:夏晖, 0571-87557073

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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