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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年10月14日 10:08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我校2015届毕业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8132号)文件执行,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答辩全过程时间不少于十六周。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详见附件。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均可在教务处网站→制度法规 实践教学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处下载。

一、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题应选择与生产、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文科类专业学生要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工科类专业学生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学生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使学生直接面向学科前沿。积极鼓励指导教师探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特殊形式,特殊形式的选题须经各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学生选题,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4.各学院要有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并在学生选题前对选题进行审核。防止选题过于集中,以及大而空的选题出现。

二、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各学院应尽可能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经答辩组长签字后再反馈到指导教师。

三、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毕业设计要求附有相关设计材料。论文撰写可参照优秀毕业论文的写法,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

学校将加强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论文撰写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论文指导及评阅

1.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语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3.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或经各学院确认的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五、答辩工作

1.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领导机构,包括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

  2.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4.答辩时,应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不得迟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六、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整套资料后,需将开题报告、论文(设计)正文(附评阅单),其他附录材料等材料的电子稿,以Word格式上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子文件名以材料名称加学生姓名命名,如:“任务书--张三”,文件夹名以学生学号命名。

2.纸质档案

将整套资料打印后,连同答辩记录本上交一套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3.各学院要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4.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开题报告、论文(设计)、评阅单、答辩记录。同时将整套材料(不含答辩记录)的电子稿,按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进行存档。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后,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

2.在学生完成论文(设计)选题后,各学院、教研室要对学生的论文(设计)选题、工作量、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检查工作。

3.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各学院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工作。

4.各学院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处统一格式),以及成绩统计分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有一定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完成的质量情况;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6.整套论文材料,除签名处外均可采用电子打印的形式。

今年教务处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门引进了管理系统,以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高效和无纸化,鼓励各学院试用,如遇问题及时和教务处实践科沟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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