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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
2019年08月02日 17:12  浙财大〔2014〕134号    浏览:

为规范免听课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办理部分听课、免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免听的条件

凡学生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所选的课程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听整门课程或课程的一部分(以下简称免听)。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听。

1.重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

2.双专业(辅修)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双专业(辅修)的课程。

3.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学习过的课程,因转入专业课程要求较高需补修的课程,可申请免听。

4.已修必修课程(不含体育)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者,可申请免听选修课程。

5.一学期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含三门)。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免听。

1)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必修的实践环节。

2)经免听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3)第二次重修的课程。

4)因缺课或旷课、不交或缺交平时作业等原因导致不及格的课程。

5)一学期中有二门(含)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申办免听程序

1.学生应在学期开学四周内办理免听手续。首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学业优良学生需附该生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冲突学生需附上相应课表),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最后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2申请表一式两份,完成审批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各留存一份

三、免听课程的管理

1.免听课程必须在选课系统中选入该课程,才能登录成绩。

2.免听课程必须按规定交纳学分学费。

3.免听课程应该按照课程要求,参加实验、期中、期末考试,递交平时作业。

4.免听课程均已进入成绩管理系统,未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四、本规定自201491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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